中國甘肅在線瓜州訊(通訊員 張兵 于倩)瓜州縣司法局梁湖司法所始終堅持發展“楓橋經驗”,緊緊圍繞“久治·酒安”創新思路、體制和方法,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的獨特優勢,通過培訓進一步規范調解行為提升能力素質,同時發放個案補貼激勵調解員主動性,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一是狠抓業務培訓,提升調解能力。通過以會代訓、網絡培訓等方式開展培訓,梁湖鄉上半年組織人民調解員培訓2次,通過現場講解《民法典》《人民調解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的方法技巧、案件卷宗制作等內容,強調人民調解應遵循的原則,避免矛盾糾紛惡化升級,最大限度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5月組織梁湖鄉人民調解員參與了由省司法廳舉辦的人民調解員網絡培訓班,參與率100%,84名人民調解員全部通過網上培訓均獲得人民調解員合格證。
二是強化個案指導,規范調解程序。梁湖司法所通過指導各人民調委會工作,規范人民調解行為。對全鄉84名人民調解員發放由甘肅省司法廳監制的人民調解員證,要求在實際調解過程中需有兩名人民調解員在場,調解員在調解時應持人民調解員證書、佩戴調解員工作證、胸章開展調解。司法所通過個案指導,要求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一定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文明用語,巧用心理疏導,分析雙方的矛盾利弊以達成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調解結果。
三是落實個案補貼,激勵擔當作為。按照調解糾紛網上錄入一件、案卷歸檔一件就補貼一件的原則,嚴格落實對各調委會的非公職人民調解員及非公職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調解民事糾紛發放專項補貼,發放2020年個案補貼1300元,并上報2021年個案補貼審批。
梁湖司法所將進一步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隊伍的指導,更好地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中“排頭兵”的作用,為構建和諧法治梁湖添磚加瓦。(酒泉市瓜州縣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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