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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來了 女性們要小孩還是要工作?

時間:2015-12-15 11:59:56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今年10月,中國宣布結束實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開始實施“全面二胎”政策,以此來應對中國日益嚴重的人口老齡化問題。一時間,生不生“二胎”又一次成為民眾熱議的話題。然而,據彭博社報道,部分職場女性的簡歷中將多了一條“最強介紹”,那就是“兩個孩子他媽”。全面二胎政策或將導致職場女性面臨新的“職場性別歧視”。

  據世界銀行數據顯示,中國64%的勞動者都是女性,為全球十大經濟中最高水平。不少分析師和社會學家認為,大批中國女性之所以能躋身企業管理層,也要歸功于國內自1980年推行的獨生子女政策。鑒于女性在勞動力市場的高份額,“二胎”政策的影響是顯著的。

  “二胎”政策或致職場性別歧視更嚴重

  中國多數女性求職者在面試時曾被問及是否符合生二胎的資格,以及是否計劃生兩個孩子。中國婦女研究所近日在一項關于性別歧視的調查中表示,86%的受訪女學生表示,在就業市場遭受了不同形式的性別歧視。“二胎”政策很可能讓女性求職變得更為困難,原因是生二胎意味著雇主必須給女員工第二次產假,而休產假會導致公司勞動力成本增加,因此許多企業不愿雇傭女性。

  孕婦產假主要由基礎性產假和獎勵性產假兩部分組成。基礎性產假為國務院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明確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獎勵性產假包括晚育和獨生子女增加的產假,這部分各地規定不盡相同。

  生育二胎能休多久?不少地區將晚育范圍確定為已婚婦女23歲(或24歲)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因此生育二胎不屬于晚育范疇,相應晚育獎勵的產假將無法享受。加上二胎不屬于獨生子女,相應增加的產假也無法享受,一般二胎產假就只有國務院相關規定中明確的98天。

  性別歧視:職場“公開的秘密”

  長期以來,在多數國家的職場中,“性別歧視”似乎都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大量女性求職者在面試過程中都曾被問:什么時候結婚,什么時候要孩子,以及準備要幾個孩子。中國甚至很多職場女性為了得到一份滿意的工作,必須簽一份協議:保證在工作期間不會結婚,保證不會懷孕。

  日本職場性別歧視

  據英國《衛報》11月18日報道,日本厚生勞動省最新的一項調查顯示,約有一半和企業存在短期合同關系的女性員工在懷孕生產后遭到用人單位的歧視。調查結果顯示,在受雇于臨時機構的女性中,有48.7%的人在懷孕后曾遭到解雇、降職以及言語攻擊等不公正的對待。而擁有長期合同的女性在懷孕生產過后同樣有遭受用人單位降職、解雇等不公正的對待。有48%的受訪女性表示懷孕后公司領導曾把她們稱作是“制造麻煩的人”,并要求她們辭掉工作。

  全球男女薪酬平等?還需118年

  今年11月,世界經濟論壇發布了2015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該報告顯示女性目前薪酬水平僅相當于十年前的男性收入。在全球145個經濟體性別差距指數排名中,北歐國家持續領先,而中國排名下滑四位至第91位。該報告還顯示,男女性在“同工同酬”和“勞動力參與”兩項上的差距,自2009年以來一直沒有改善。報告稱,要實現男女薪酬平等,還需再等118年。

  關于"職場性別歧視"這件事

  近日,中國人民大學就大學生就業過程中的性別歧視的研究報告顯示,在就業過程中性別歧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大方面:第一,在使用同樣簡歷的情況下,男性大學生接到面試通知的次數比女性高42%;第二,學習成績和學歷對降低歧視沒有幫助,實際上,學習成績越好、學歷水平越高的女性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遭受更嚴重的性別歧視;第三,增加實習經歷和提高英語(課程)水平能夠幫助女性大學生減輕受歧視的程度;第四,信息不完全可能是導致女性大學生遭受歧視的深層次原因。

  職場性別歧視原因

  女性遭受歧視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一般女大學生畢業后工作不久就會面臨結婚和生育的問題,法律規定雇主需要為女性員工提供帶薪產假和哺乳假,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雇主此時更傾向于錄用不需要休這些假期的男性求職者。其次,從身體情況來說,大多數雇主認為女性求職者相比男性求職者身體較差,不能吃苦且不適應出差,不利于安排工作。再次,大多數雇主認為女性求職者可能更注重家庭而非職業發展,這將導致她們在工作上的責任心和進取心大大低于男性求職者。

  我國職場性別歧視仍嚴重

  在我國法律中,《就業促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均明確提出:“用人單位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但是目前,我國就業性別歧視的環境仍然濃厚。2010年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聯合開展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顯示,超過72%的女性對“因性別而不被錄用或提拔”歧視有明確認知,并且女性的認知程度在各個年齡、各個受教育程度幾乎均高于男性。

  職場“隱性歧視”

  據中華工商時報今年5月報道,盡管國家政策抑制了歧視現象的發生,在某些方面已經促使我們向著一個平等公正的社會走去,但一些隱性的歧視仍然存在。例如:由于用人單位在招工簡章中公開歧視女性的行為將受到勞動監察部門的查處,他們往往在招聘現場只收集簡歷,事后不再通知女性求職者面試;或在面試之后,再由內部掌握淘汰女性;或將已懷孕婦女調整到條件惡劣的崗位,迫使其主動辭職;或以制度規定“工資屬個人隱私不得外泄”,掩蓋“同崗不同酬”。

  生育“二胎”職場歧視或加重

  女性初次就業將已遭遇“隱形門檻”,企業擔憂成本,招聘更傾向男性。但生育“二胎”涉及產檢假、產假和哺乳假等問題,就使得用人單位顧慮重重,很可能將符合生育“二胎”資格的職場女性統統排除在外,使得女性就業局勢更加嚴峻。

  到底是“生”還是“升”?

  以前企業偏愛招用生育過的女性,以規避生育成本,但“二胎”政策放開后,企業就會重新考慮這個問題,將計劃生育“二胎”的女職工列入“黑名單”,用人單位或將其列入重點培養人之外,或找出一堆理由將其辭退。

  在職場打拼的女職工面臨著比生第一胎更艱難的抉擇:到底是“生”,還是“升”?在照顧家庭還是打拼事業的選擇博弈中,想要兼顧卻分身乏術,放棄事業又不甘心做全職太太,女性常常感到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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