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落實全市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改革試點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務,山丹縣環保局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和張掖市環保局《關于深化全市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做好環評審批改革工作的落實。
一是根據新修訂的環評法的相關要求,項目環評與選址意見、用地預審、水土保持等手續實行并聯審批,減少了項目環評辦理的前置條件,為項目建設單位提前辦理環評手續,提早開工建設提供了便利;
二是按照新修訂的環評法和全市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自9月1日起對所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三是為解決縣級環保部門人員缺乏、技術力量嚴重不足的問題,市環保局將《張掖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改革試點管理名錄(試行)》中的A類項目全部上收由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進行技術評估后由市環保局審批,縣環保部門積極配合市環保局做好A類項目的技術評估及相關督促整改工作;四是加強建設項目審批各環節環境監管,實行“寬進嚴管”制度,確保項目建設、正式投產等環節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同時,加強對申報、備案、審批類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的監督管理,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予以嚴肅查處,確保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質量與效率。(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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