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鄉鎮紀委辦案力量不足、案件審理效果不夠佳等問題,促使鄉鎮紀委相互學習,實現案件審理質量、效率雙提升,去年以來,康縣紀委監委積極探索“一對一”、互不見面的“交叉審理”方式,將全縣21個鄉鎮按照地域相鄰原則劃分為康北、康中、康南3個片區,每個片區內的甲鄉鎮紀委將調查完畢的自辦案件材料全部移送到乙鄉鎮紀委審理,乙鄉鎮紀委將調查完畢的自辦案件材料全部移送到丙鄉鎮紀委審理,丙鄉鎮紀委將調查完畢的自辦案件材料全部移送到甲鄉鎮紀委審理,形成片區閉環。
審理工作作為調查處理違犯黨紀政紀案件的必經程序、最后環節,其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到對違紀人員的處分是否恰當,紀律能否得到正確執行。“交叉審理”工作中,康縣在每個鄉鎮紀委設立案件審理小組,針對違紀事實是否清楚、客觀、完整,證據是否存在不足或證據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審查過程中是否存在程序不規范、手續不到位、時限超期等情況,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規定,借鑒檢察院、法院的審查審理標準,明確審查調查取證和審理證據的具體執行標準、注意事項,為開展交叉審理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開展案件‘交叉審理’既整合了工作力量,又在互審互學中,提升了鄉鎮紀委審查調查工作水平。”案件審理室副主任馬蘭說到。
與此同時,康縣紀委監委強化運用“室組地”聯動機制,由縣紀委紀檢監察室對鄉鎮紀委自辦案件進行審查把關,后移交審理室審理。并建立完善交叉審查工作督查考核機制,采取縣紀委監委領導班子帶隊,定期調度、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全面掌握交叉審查工作推行情況,及時發現并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縣紀委案件審理室緊盯年中、年底兩個節點,對交叉審理案件進行抽查,分好、中、差三個檔次進行點評,將結果納入各鄉鎮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評,對于不執行交叉審理制度或因工作不負責任、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等行為影響案件審理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切實督促各鄉鎮將交叉審理工作做實做到位。目前,已交叉審理鄉鎮紀委自辦案件21件。(張濤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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