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出臺了《蘭州市存量房買賣網上簽約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明確規定,存量房交易當事人自行協商成交的,應在交易中心指定的簽約服務點辦理存量房買賣網上簽約手續。經紀機構提供居間服務促成存量房買賣成交的,應通過存量房交易市場監管服務系統辦理房源核驗和委托掛牌后,在蘭州市存量房交易網簽系統辦理網上簽約手續,并按照委托、房源核驗、發布房源信息、網上簽約四個步驟進行。
《辦法》明確,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范圍內存量房經紀和買賣,均應按規定通過蘭州市存量房交易市場監管服務系統進行網上簽約備案。蘭州新區、紅古區、榆中縣、皋蘭縣、永登縣存量房網上簽約交易管理可參照該辦法執行。
《辦法》對中介機構和從事二手房的經紀人也提出了要求,已取得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機構”)需向交易中心申請開通存量房買賣網上簽約權限,從事存量房買賣網上簽約工作。經紀機構應如實提供本機構及網上簽約經紀人信息,交易中心應將相關信息錄入系統,并對網上簽約操作人員進行實名登記。
經紀機構在接受存量房出售經紀業務委托前,應核對不動產權屬證明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審核委托出售房屋是否符合交易條件。對不符合交易條件的,經紀機構不得接受委托。
《辦法》所稱存量房,指已購買或自建并取得完全所有權證書的房屋。(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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