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2日電 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公安分局今天回應“一攝影記者在蘭州大學天然氣燃爆事件中被警察擰走”問題時稱,經查系事故發生后,現場未排除危險,該記者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強行闖入現場警戒區,經勸阻無效,被依法帶離。
20日7時32分,蘭州大學醫學校區南校區院內,發生一起氣體爆燃事故。經核實,共有31人受輕傷。
21日,有網友在網上質疑一攝影記者在蘭州大學天然氣燃爆事件中被警察擰走。
對此,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公安分局今天發布微博消息稱,經查系事故發生后,現場未排除危險,該記者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強行闖入現場警戒區,經勸阻無效,被依法帶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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