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教育頻道 > 高端MBA > 院校資訊

上海復旦大學投毒案:林森浩兩封信已交最高法

時間:2015-07-22 16:46:30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森浩一審被判死刑 同年二審維持原判 辯護律師唐志堅:林森浩不想換律師寫兩封信

  林森浩兩封信已交最高法

  昨日,上海復旦大學投毒案因兩嫌疑人兩封手寫書信的曝光而再次引發關注,兩封信分別寫給父親林尊耀和律師斯偉江。

  2013年4月16日,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投毒后醫治無效死亡,上海警方認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以故意殺人罪被一審判處死刑。同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前不久,正在死刑復核階段的該案一度因林尊耀宣布更換律師而備受關注,目前還在繼續擔任林森浩辯護律師的唐志堅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披露了更換律師的原因及細節,他表示兩封信正是因林不想更換律師而作。

  最新進展 信件已遞交給最高法

  7月10日,林森浩寫給二審代理律師斯偉江的信中寫道“想邀請您重新擔任我的辯護律師,繼續幫助我。”此前,林森浩父親林尊耀曾宣布,于6月2日已聘請了謝通祥律師作為林森浩死刑復核階段的辯護律師。

  林森浩在給父親的親筆信的開頭寫道,“本人林森浩,現作出如下決定:保留斯偉江、唐志堅作為我死刑復核階段的辯護律師。”對于這一決定,林森浩向父親闡述了自己的理由:1.他不同意給自己作無罪辯護,他確實向黃洋投了毒;2.“臨陣換帥往往是不利的”;3.他信任斯偉江和唐志堅兩位律師。在信的結尾,林森浩寫道:“爸,我是個不孝的兒子,望您老保重!”

  唐志堅告訴《法制晚報》記者,兩份信已經遞交給了最高人民法院。

  “因為死刑復核是多方面的,我們在死刑復核階段提出四方面的建議,一個是法醫專家、一個是肝病專家、毒物專家及心理專家,希望最高法見見這四方面的專家,聽取他們的一個意見。”唐說。

  林父 因為律師意見分歧而更換律師

  斯偉江與唐志堅是復旦投毒案一審判決后,才介入的該案。

  在6月份,二審結束后,案件進入死刑判決復核階段時,林尊耀宣布解除了與二審律師斯偉江的委托代理關系。

  2015年5月6日,該案二審辯護律師斯偉江發表聲明,稱與林尊耀解除了《委托協議》,而律師唐志堅繼續跟進該案死刑辯護工作。

  在7月7日,林尊耀發表聲明稱,宣布解除與上海市匯亞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志堅的委托代理關系。而唐志堅則稱,林森浩并不同意這么做。

  在聲明中,林父表示,唐志堅的一些辯護觀點和策略以及一些工作事項與林父本人及親朋好友的認同有分歧,唐志堅“未經我們家人同意而發布一些不利消息,對我們已經造成了負面影響”,因此希望唐志堅不要繼續參與辯護工作,同時也不要對案件再發表任何言論。

  林尊耀稱,自己已失去了對唐志堅的信任,因此希望更換律師,并且給唐志堅發了兩次短信表達相關意愿。

  對此,唐志堅于7月8日發表聲明稱,林森浩故意殺人案二審宣判后,林森浩本人委托其作為其死刑復核階段辯護律師,林尊耀并非委托人。“若林森浩同意其父親的意見,我即刻退出;若林森浩拒絕其父親意見,仍要求我為之代理,我將繼續擔任其死刑復核階段律師,捍衛其合法權利。”唐志堅在聲明中表示,他本著對林森浩負責的態度,目前暫不退出此案,待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法官征求林森浩個人意見后再作決定。

  唐志堅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稱,林父之所以決定更換律師,是因為新律師有新思想,從投毒行為及無罪方面考慮。

  律師 林森浩兩封信因不想更換律師而寫

  日前,有媒體曝光復旦投毒案被告林森浩的兩封親筆信。其中,他于6月5日寫給其父林尊耀的親筆信中寫道“我確實向黃洋投了毒,我只能認,也必須認。”并表示不同意為自己作無罪辯護,“保留斯偉江、唐志堅作為我死刑復核階段的辯護律師。”

  上午,《法制晚報》記者從唐志堅律師處得到證實。

  “6月4日,林森浩的父親發信息給我和斯偉江,表示解除委托。得到信息后,我和斯律商量,我說斯律留下繼續擔任林的辯護律師,自己退出,斯律說共進退。6月5日上午,我去看守所見了林森浩,把他父親的意思和我們兩位律師的想法告訴了他,林森浩請求我們兩位律師別退出,因此,才有了這兩封信。”唐志堅說。

  在給斯偉江的親筆信中,林森浩回顧了此前撤換律師的經過,并請求斯偉江重新擔任自己的辯護律師。

  對于兩封信件的內容,斯偉江認為,從信中可以看出林森浩還是很有擔當的。“他自己做了錯事,他能勇于承認,說明他的悔罪態度非常堅決,也很誠懇。”斯偉江說,兩封信件也反映出林森浩在看守所的日子里確實看了不少書籍,“生命有了厚度”。

  21日晚,林尊耀對媒體記者稱,他手里還有一封林森浩于6月8日寫給自己的親筆信。信中寫道:“盡快通知新的律師到看守所見面,如果他有新的觀點,能夠切實地幫到我,那么委托他也好。”(記者 溫如軍)

 

相關文章
中國甘肅在線關于我們|媒體合作|廣告服務|版權聲明|聯系我們|網站地圖|友情鏈接 | 友鏈申請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