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整治房產中介交易領域11類違規行為
今年7月底,蘭州市開展房地產市場非法集資排查和房地產中介專項整治行動,目前已經完成了動員部署、企業自查環節。9月9日,記者從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了解到,專項整治檢查小組將采取分區、分街道、逐一入店的檢查方式,對檢查區域內房屋中介機構進行嚴格排查。
據了解,接下來專項整治小組將在蘭州市轄區范圍內全面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打擊清理非法中介,進一步為百姓房屋交易安全提供保障,打造“品牌”中介服務機構。
整治重點:重點排查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非法集資、資金監管及嚴肅查處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下列行為:
(一)發布虛假房源、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
(二)未將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時告知購房人;
(三)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四)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捆綁收費;
(五)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通過網簽系統簽訂商品房交易合同和存量房買賣合同、擅自簽訂中介服務合同;
(六)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七)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八)侵占或者挪用交易資金;
(九)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客戶信息;
(十)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按規定到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十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平臺等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行為,或雖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但違規開展相關金融業務行為。(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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