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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歲老漢越獄逃25年 網友:此生無憾了

時間:2015-12-15 13:54:58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我年輕賭博的時候,發現賭博人的腦子都不好使,感覺是我在騙他們一樣,贏錢很容易”,馬珍昌說這話時,偷偷看了一眼身旁的管教,但是,紅潤的臉龐還是增添了幾分光芒,已經壓制不住自己得意的表情。

27歲的馬珍昌,對其他事物都沒興趣。在他的眼里,萬般皆下品,唯有賭博高。他一邊自己琢磨賭博技術,還不斷請教當地一些高手。

但是馬珍昌已經不愿意再從事其他行業了,就是老父親給他介紹好了媳婦,讓他回家結婚他也不愿意回去了。

他儼然一副走火入魔的樣子,懷揣一副賭具,行走在江湖。

犯流氓罪第一次入獄10年

1968年12月,上山下鄉大規模展開。這一年,28歲的馬珍昌來到延長縣,他在那里租住了房子。

第二年,也就是1969年,馬珍昌認識了一些北京知識青年。馬珍昌回憶:“來的知青男女都有,女娃娃穿戴很講究,由于會打扮,臉蛋看起來漂亮”。

馬珍昌繼續在此地以賭博為生,經常贏些錢,就請男男女女的知青吃飯。

已經75歲的馬珍昌記得當時的故事,他說當地人比較封建和害羞,不愿意和女知青說話,而一些女知青相對來說比較開放,“于是,我就和一個女知青鬼混到了一起”。

“那時候一碗過油肉僅僅6毛錢,一碗臊子面也就1毛5,豆腐砂鍋也就4毛錢”,到底是談朋友還是“耍流氓玩弄女性”,馬珍昌自己也說不清楚,他說反正雙方都是愿意的,他一直用“鬼混”來形容二人的關系。

婚姻問題是知青上山下鄉數年后面臨的現實問題,馬珍昌說:“有一天突然運動來了,說我破壞知識青年上山下鄉。”

“我們在姚家坡農場偶爾也小賭一下,輸贏就是幾根香煙”,馬珍昌說賭癮戒不了了。

馬珍昌現在都搞不明白,女知青又沒有告他,“如果告我就是強奸罪了,現在看最多就是一個通奸,卻被判了流氓罪”。馬珍昌也知道,中國刑法最后取消了流氓罪。

因犯搶劫殺人罪,被判8年

1980年3月,馬珍昌整整坐了10年牢出獄了。他很快重操舊業,和新舊賭友聯系上了。

馬珍昌玩的依然是“押明寶”。據他回憶,剛剛改革開放,對于賭博的打擊相對管理得比較寬松。

當時的中國物流不是很發達,大多數人購買的物品來自于趕集和“物資交流會”。有的男人帶著錢以趕集為由,最后就去賭博了。農村一些村民熱衷于招賭,將賭點設在自己家里,給賭徒們提供場地、茶水、飯菜服務,最后從贏錢的莊家處抽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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