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購7日無理由退貨 擬規定贈品也要退
工商總局27日公布《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實施辦法》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墩髑笠庖姼濉访鞔_,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經營者采用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參照本辦法執行。
該辦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四類商品
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
《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鼓勵網絡商品銷售者作出比本辦法更有利于消費者的無理由退貨承諾。
明確四類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包括消費者定做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征求意見稿》要求,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具體判定標準:一是食品、藥品、保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計生用品、辦公耗材、汽車耗材類:一次性密封包裝被損壞;二是電子電器類:進行未經授權的維修、改動,破壞、涂改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指示標貼、機器序列號等,有難以恢復原狀的外觀類使用痕跡,或者產生激活、授權信息、不合理的個人使用數據留存等數據類使用痕跡;三是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類:商標標識被摘、標識被剪,商品受污、受損。
七日期間
自消費者簽收商品次日起算
關于退貨程序,《征求意見稿》規定,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出退貨通知。七日期間自消費者簽收商品的次日開始起算。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來源:華商網)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