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9月20日電(記者吳雨、李延霞)近年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愈演愈烈,造成人民群眾巨大財產損失。20日,中國銀監會和公安部聯合發文,要求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已查明的凍結資金,及時返還人民群眾,并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返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電信、互聯網等技術,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植入木馬等手段,誘騙(盜取)被害人資金匯(存)入其控制的銀行賬戶,實施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而銀行則是“挽救”被害人的“最后一道防線”,能夠協助公安機關依法對特定銀行賬戶實施凍結措施。
為減少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財產損失,確保依法、及時、便捷地返還已凍結資金,銀監會和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明確了返還工作原則、職責,返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被害人的義務。
規定要求,公安機關負責查清被害人資金流向,及時通知被害人,并對權屬明確的被害人財產作出資金返還決定,實施返還。公安機關要主動與被害人聯系,依法辦理資金返還工作,不得以權謀私,收取任何費用。
規定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及時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能夠現場辦理完畢的,應當現場辦理;現場無法辦理完畢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電信犯罪查控中心揭牌,已為群眾止損18億余元
據新華社北京9月20日電(記者盧國強)主要承擔全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涉案賬號查詢、止付、凍結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詢、封停等工作的“公安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查控中心”20日在北京市公安局正式揭牌。據統計,這個中心著手建設以來已為群眾減少損失18億余元。
北京市公安局負責人說,查控中心將為全國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提供查控資金流、通信流的支撐。去年11月以來,查控中心已凍結全國涉案賬戶40余萬個,凍結資金11億余元;關停涉案手機號碼13萬余個、400號碼近3萬個,處理偽基站假鏈接1萬余個。
警方負責人表示,依法返還凍結資金必須在公安機關內進行,警方將與事主當面制作相關法律文書,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索取事主賬號、通過網銀轉賬等方式返還凍結資金,更不會收取任何“手續費”“保證金”“押金”等資金。(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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