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報道,廣東惠州,惠東人林先生組織潛水員從東江惠城蘆洲段的江底撈出了44根陰沉木。他稱,這批木頭估價應在50萬元以上。正在與買家談判價格時,他遭到村民舉報,稱他盜竊國家財產,此后惠城區蘆嵐派出所介入,將所有陰沉木運往惠城區公安分局辦案中心暫扣。警方介紹,依據民法通則,江底烏木屬無主埋藏物,應屬國家所有,但打撈者行為不屬違法犯罪,因此不予立案處理。
7月1日,惠州惠城區政府組織當地木料業內行家對木頭做了初步鑒定,已確定44根木頭是“烏木”,并至少有幾百年歷史。當天下午,被警方暫扣的該批木頭,已經移交改給惠城區文廣新局處理。雙方交接時,已有4根木頭已經腐爛掉,只有40根是完整的。
對舉報村民及組織打撈者,政府將一方面補償打撈者的成本付出,另外也會給予村民和組織打撈者等人員精神及物質獎勵。
暫時存放在惠城區公安分局辦案中心操場上的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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