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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讓湖南長沙縣警方認錯要等候多久?在林大吉被長沙縣警方帶走失蹤10年之后,經過林家親屬反復投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持續報道追問,長沙縣警方終于首度認錯。​彭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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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湖南長沙縣警方認錯要等候多久?
在林大吉被長沙縣警方帶走失蹤10年之后,經過林家親屬反復投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持續報道追問,長沙縣警方終于首度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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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漢文在接受央視采訪時承認,“2005年的時候,在辦案程序規定操作方面,沒有很嚴格地按照規定辦事,在這方面,我們是有過錯”。 央視截圖
10月15日,原長沙縣公安局暮云派出所副所長彭漢文才在接受央視采訪時承認:“2005年的時候,在辦案程序規定操作方面,沒有很嚴格地按照規定辦事,在這方面,我們是有過錯”。
長沙縣公安局政委周立強則表示,“我們公安局在整個偵查辦案的過程中,如果有些瑕疵或者程序的問題,我也希望通過這次的調查得到糾正”。
10月9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率先報道了犯罪嫌疑人林大吉,2005年被長沙縣暮云派出所帶走,而后消失至今。
報道刊發9個小時后,湖南長沙縣公安局在其官方網站發出《情況說明》,就案件的幾大疑點作出了解釋,并陳述了已開展的工作情況,但只字未提警方辦案程序存在問題,也未向家屬道歉。
10月12日,澎湃新聞就《情況說明》暴露的更多案件疑點提出了六點疑問。
隨后,長沙縣公安局向澎湃新聞通報“林大吉脫逃失蹤一案的基本情況”,更詳細說明了抓捕追逃林大吉的經過,但對警方自身存在的嚴重辦案程序問題仍然未置一詞。
直至10月13日,長沙縣委政法委牽頭、長沙縣紀委、檢察院參與的聯合調查組成立,發現警方當年使用不能強制抓捕的“傳喚”手續就將林大吉從岳陽平江帶至長沙暮云。這意味著,警方一開始抓捕林大吉時就已違反法定程序。
此外,根據央視新聞報道,此案辦理過程中,長沙縣警方至少還存在“遲辦刑事拘留手續三年”、“林大吉未歸案卻被取保”、“林大吉是死是活,沒有留下證據”等問題。
10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帶著類似問題找到了長沙縣公安局,該局政委周立強稱,因為聯合調查組的介入,長沙縣公安局作為當事方,不能接受采訪、透露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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