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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警察被指毆打欲性侵女子 報案14天后立案

時間:2015-10-10 11:27:32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投訴者供圖)
(投訴者供圖)

投訴帖稱,8月26日上午受害者從武漢出差回來,顧某通過技術手段定位受害者位置后,攔住受害者不讓她走,后報警處理。

10月9日下午,湖南省岳陽市警務督察支隊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確認,岳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下稱經偵支隊)警員顧某,被關禁閉7天,岳陽市洛王派出所已對其立案調查。

9月29日,澎湃新聞刊發報道《網曝湖南警察毆打并欲性侵女子,警方:女方曾報案但尚未立案》:多家網站出現同一投訴帖稱,經偵支隊警察顧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拘禁并試圖性侵女子趙某;趙某逃脫后報警,岳陽市洛王派出所以“公職人員不能隨便處理”為由拒絕立案。

投訴帖稱,因受害人趙某拒絕與顧某交往,對方惱羞成怒,利用警方偵查手段定位趙某;顧某9月24日下午于某汽配城門口攔截并毆打趙某,并將趙某擄劫上車,對其進行長達6個小時的非法拘禁,并多次進行毆打;當晚8時許,趙某在對方欲實施性侵時趁機逃脫;趙某逃脫后,入院診斷為腦震蕩以及多處軟組織挫傷。投訴帖配發了部分相關照片以及傷情鑒定書。

趙某稱報警后,其家人于9月28日被洛王派出所告知“(被投訴的)公職人員有編制有警號,不能隨便處理,必須先弄清楚才能立案”。

岳陽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工作人員當時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趙某已于9月25日到市公安局報案,當時市局讓趙某將有關材料提交上來,但趙某此后沒有再到市局提交材料,目前事件已交由洛王派出所處理。上述工作人員以及洛王派出所未向澎湃新聞確認涉事者顧某是否系經偵支隊警察。

10月8日下午,趙某告訴澎湃新聞,其于當天向岳陽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提交了立案所需的有關材料,并稱洛王派出所已經對此事進行立案。

上述督查支隊的工作人員9日向澎湃新聞證實,趙某的確于8日下午到督查支隊提交了請求立案的書面材料,目前洛王派出所已經針對此事展開立案調查。

該工作人員進一步表示,顧某確系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察,岳陽市公安局已于10月1日致7日對其進行為期七天的禁閉處罰,目前顧某處于何種狀態“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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