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燒傷三同事 公交司機潛逃15年后受審
據蘭州晚報報道(記者許沛潔)7月2日,107路公交司機劉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蘭州市中院接受公開庭審。
2000年3月29日,107路車徐家山調度站,聘用司機劉某和女調度員鄭新發生口角。當日16時許,劉某從附近加油站買來10元錢汽油,向臉盆內倒出部分汽油后澆在調度員鄭新身上。由于當時調度站生爐子取暖,汽油遇火引發爆燃,導致鄭新在內的3名公交人員被燒傷。經鑒定,鄭新與另一名公交司機王元元面部燒傷為重度二級,另一名工作人員為輕微傷。案發后,劉某潛逃。2014年10月16日,劉某在烏魯木齊落網。
“發生口角后,我一時氣不過來,就去買了汽油。向有水的臉盆倒汽油,潑灑到鄭新身上,只是想教訓她一下。”劉某說。調度室發生爆燃時,劉某就后悔了,“我想一死了事,還跳過黃河。后來尋死未成,這才逃到了隴南宕昌縣,之后又逃到烏魯木齊市。”
劉某強調,自己作案后偷了一個戶口簿,并化名王國辦理有關證件在烏魯木齊打工。“在烏魯木齊市,我幫助警方抓捕過多個犯人,有販毒的,私藏槍支的,制售假火車票的,還有殺人犯,是立功行為。”但公訴人表示,因為目前偵查機關未提供有關立功證明,所以有關劉某立功行為無法證明。(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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