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來得及繳納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不用太著急,繳費日期延長了。12月27日,甘肅省醫療保障局、甘肅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2019年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
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我省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期限延長至2020年3月31日。
為進一步落實全民參保計劃,實現應保盡保,確保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有保障,按照《通知》,對還未繳納2020年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城鄉居民,繳費期限延長至2020年3月31日。
《通知》要求采取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徑,充分利用春節期間居民集中返鄉的時機,組織人員宣傳引導廣大城鄉居民積極參保,不斷擴大參保覆蓋面,做到應保盡保。
要一一對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開展工作,確保應參盡參。對因特殊情況,本人無法辦理參保的,可委托家屬、親戚朋友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事宜;對戶籍在本地,但在異地已經參保并提供了參保證明的外出務工人員及學生等,不再重復參保。(蘭州晨報/掌上蘭州記者歐陽海杰)
來源:蘭州晨報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