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蘭州實施汽車限購限行措施,市民反對者眾
專家:這是一種過于簡單的管理方式
中國甘肅在線訊 12月18日,在蘭州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李東明等10名蘭州市人大代表聯名向大會提交了《關于盡快實施蘭州市汽車限購暨特定時期單雙號限行的議案》,建議蘭州市盡快實施汽車限購(參考北京汽車指標搖號模式)限行(特定時期單雙號限行)政策舉措。一石激起千層浪,針對蘭州市目前的汽車保有量和交通路網現狀,是否適合實施汽車限購、以及區段時段限行政策?就此,廣大市民、相關專家學者議論紛紛,表達了自己的意見與建議。蘭州晨報記者梳理這些意見與建議后發現,大部分市民和專家對限購這一建議都明確表示了反對。
市民反對意見
●不能隨意限制市民消費權利
“雖然我暫時沒有購車計劃,但也不能隨意限制我的購車權利!贬槍顤|明等10名蘭州市人大代表提交的議案,市民滕永志通過本報官方郵箱反映:“當前,機動車已逐漸成為老百姓日常出行的必備品,如果沒有限購政策,我隨時都可以購買私家車。一旦開始搖號,購車就成了撞大運!
●引發市民短期買車潮 增加購車成本
市民趙之潤給本報96555熱線打來電話說:“一旦實施限購令,很多市民為了未來出行方便,也許會選擇在限購令實行之前購車,集中購車,不但會推高新車價格,二手車交易價格同樣也會水漲船高,這無疑會增加市民的購車成本!
●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欠賬不能全讓老百姓買單
對于人大代表的建議,網友“海浪”通過本報掌上蘭州發表了看法:“實行限購僅僅是減緩了道路擁堵現狀的發展速度,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交通擁堵的問題。所以能不能采取限購,必須經過各方充分論證,不能貿然實施!彼J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堵措施,只能短期內緩解擁堵。
這位網友表示,蘭州交通擁堵,并非全因“車多”所致,還有道路基礎設施跟不上、管理滯后、停車場停車位緊缺、新建樓盤和辦公場所缺乏科學規劃、人們的交通意識有待提高等諸多因素存在。
●限行利弊共存 只是權宜之計
市民侯曉明通過本報新聞熱線96555反映稱,近年來,由于城市交通現狀愈加嚴峻,尾號限行、單雙號限行、高峰期限行等各類限行政策層出不窮。
“對我來說,家中并沒有購車,限行時期交通現狀較好,出行也比較方便。”侯曉明表示,但他的很多親戚朋友都是有車一族,導致他們出行十分不便,有時候遇到急事,還需要乘坐出租車或者租車出行。對此,侯曉明認為無論是限購還是限行,都是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的權宜之計,更好地發展城市立體交通、完善城市交通路網、改善城市交通組織,才是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的根本方法。
●道路交通建設是解決城市擁堵的根本辦法
一位姓溫的市民給蘭州晨報郵箱lzcb1997@163.com發來郵件:蘭州兩山夾一河的地形地勢不應該作為提出限購汽車的依據,山地地勢的城市有不少,就拿我曾去過的一座西部城市來說,地形地勢也不利于建設環形交通布局,但是卻在建立自己的交通組織特色上下了真功夫,通過開山造路建架高架路建成了密集的路網,沒有限購也沒被列入“堵城”行列。所以,我認為道路交通建設是解決城市擁堵的根本辦法,比如:建高架路,拆除有條件小區、單位之間的院墻,打通道路毛細血管……可做的事很多。
市民支持意見
●限購緩解擁堵,有利環保
當然也有支持限購的市民。“早就應該限購了,路上那么多車,再加上修地鐵,天天堵車,尤其是早晚高峰期或下雨下雪天更堵,太讓人鬧心了!”市民王暉對限購的建議十分贊同,他還說:“還有最近的單雙號限行,對緩解堵車效果也很明顯。限購限行不但能減緩交通擁堵,還有利于綠色環保和健康出行,是好事,我十分支持。”
●限購限行可有效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12月19日下午,市民馬先生通過本報新聞熱線96555反映稱,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人口、車輛總有飽和的一天,在加強城市交通建設的同時,限行、限購政策都勢在必行。
同時,馬先生建議,在執行限行、限購政策時,可以將公交車免費作為一項常態化福利,既可以呼吁更多的人采用公共交通出行,有效緩解城市交通壓力,也可以有效地減少尾氣排放,保護“蘭州藍”。
一位市民給蘭州晨報郵箱lzcb1997@163.com發來郵件:我同意蘭州應盡快實施汽車限購限行,蘭州現有的馬路已不堪重負,機動車保有量增長無節制,高峰時段的堵車已成常態。
專家觀點
●限購是一種過于簡單的管理方式
“蘭州目前實行機動車限購政策為時尚早,不可輕易實施!碧m州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學院宋鋼教授指出。目前,蘭州市的交通擁堵現狀并不完全是人口和機動車數量所致,更多是因為蘭州的城市地貌特點和交通路網結構不完善所致。根據蘭州市城市規劃,目前,蘭州未建、籌建、新建、未拓寬的道路仍有許多,同時,蘭州市城市的縱路、環路都沒有達到完善,交通仍有較大的潛力可以挖掘。
宋鋼表示,目前,由于軌道交通以及其他道路的改造工程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情況很多。待軌道交通建成后,公交線路勢必會減少,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在環保方面,可以提升油品質量,鼓勵更多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車,并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的研發,為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市民在稅收、保險方面提供一定的優惠政策。
“城市交通潛力尚未開發,治理擁堵怎能一限了事?”蘭州市市情與區域發展戰略研究專家牛錚超對蘭州市實施機動車限購同樣持否定態度,實行機動車限購,已超出了法律范疇,并不符合法律和行政程序,屬于一種過于簡單的城市交通管理方式。
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實行機動車限購,是因為城市較為發達,交通改造的潛力越來越小,城市生活半徑在10至20公里,市民更多選擇私家車作為主要的出行方式。對于生活半徑僅有3至5公里的蘭州,加強城市交通組織形式、完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才是城市交通組織、交通管理的重點,而不是實行機動車限購,從而影響市民的消費權利,增加市民的生活成本。(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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