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資訊頻道 > 國內資訊 > 甘肅資訊

酒泉國稅局原副調研員韓正儉領刑15年

時間:2015-03-21 10:00:10來源:每日甘肅網編輯:小柒姑涼點擊:

 據蘭州晨報報道  3月19日 記者從酒泉市有關部門獲悉,酒泉市國稅局原副調研員韓正儉,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犯罪,日前被肅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現年56歲的韓正儉系酒泉市金塔縣人,2002年12月至2012年9月期間擔任玉門市國稅局局長,2012年10月起擔任酒泉市國稅局副調研員,2014年6月19日因涉嫌貪污犯罪被逮捕。

  法院審理查明,韓正儉初次涉足職務犯罪始于2004年,當年夏,因玉門市國稅局修建辦公樓資金不足,韓正儉向中石油玉門油田分公司求助。當年11月,經玉門油田分公司副經理楊某簽字,該公司向玉門市國稅局撥付贊助資金200萬元,此款被匯入承建玉門市國稅局辦公樓的一家建筑公司。同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間,韓正儉安排建筑公司負責人分4次提現130萬元,按照事先約定將其中100萬元“返還”給玉門油田分公司副經理楊某,其自己貪污30萬元。

  2009年7月,韓正儉再次安排那家建筑公司將玉門油田公司撥付的這筆資金中的10萬元匯入一家煙酒專賣店的賬戶,由其作為入股資金經營使用,經營結束后,韓正儉將10萬元據為己有。2006年12月,韓正儉動用玉門市國稅局的賬外資金42.2萬多元,以優惠價購買酒泉市一家建筑公司開發的門店151平方米,委托其親屬出租,至案發前,韓正儉將此門店及84000元租金據為己有。2007年2月28日,韓正儉安排他人從銀行將玉門市國稅局賬外資金中提取13.6萬多元據為己有。

  法院調查查明,2003年10月、2004年5月,韓正儉兩次將玉門市國稅局的15萬元賬外資金借給他人使用,他還于2005年6月至2009年1月期間,4次接受承建玉門市國稅局辦公樓的建設公司奉送的現金15萬元。

  最終,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違法所得136萬多元贓款予以追繳。

 

相關文章
中國甘肅在線關于我們|媒體合作|廣告服務|版權聲明|聯系我們|網站地圖|友情鏈接 | 友鏈申請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 中國甘肅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