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生婆非法行醫致死產婦獲刑十年
每日甘肅網-商報訊(記者樊麗)沒有醫生執業資格的70歲老太高某,自稱是名“接生婆”,對外發送小傳單招攬生意。熟料,張某的妻子卻在找高某接生后,大出血死亡。昨日,蘭州西固區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50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現年70歲的高某,在未注冊《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情況下,私自替產婦接生,并通過散發寫有“專門接生”及電話號碼字樣的小卡片來招攬生意。2005年12月4日20時許,高某接到張某電話后來到蘭州市西固區孫家莊張某的租住房內,為其妻阿花(化名)助產接生一女嬰后,阿花產后大出血,遂送往蘭化職工醫院搶救,醫院診斷為“產后大出血,院前死亡”。阿花的丈夫遂報警,公安機關遂于當日對該案立案偵查。
2013年4月2日,公安人員在蘭州市西固區臨洮北街將高某抓獲。經查,根據甘肅省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管理規范,根據該規范要求,家庭接生技術人員需經過相關培訓和考試,并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發放《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蘭州市西固區衛生局出具的證明材料,證實高某2002年12月4日至2005年12月4日間未注冊《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
事發后,高某與阿花的丈夫張某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由高某向張某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6000元。
西固區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高某未取得醫生職業資格證書而非法行醫,致就診人死亡,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高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認罪態度較好,可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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